互联网是否降低了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是否真的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呢?很多人会认为这是必然的。互联网就是信息高速公路,可以瞬时、分布式沟通信息,是信息大爆炸。现在众多民众和机构都使用互联网传播信息,互联网在消除信息不对称上起到巨大作用。从金融角度来看,特别是证券行业,不论是对监管部门,还是中介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充分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尊重投资者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原来中小投资者信息获取渠道有限,互联网就是要改变这些,改变信息传播的方式。
但是,互联网在只是提供了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现实中却是在制造更大的信息不对称,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信息不对称能否降低的关键不在于信息是否更多,而在于信息搜寻与匹配的效率是否更高。互联网不仅传输信息,在传输的过程中也生产信息,碰到更多垃圾信息的可能性会大幅抬高,受到粗无信息源干扰的可能性极大增加。
以微博为例,大多数民众不具备谣言辨别能力。信息信任博弈的最终结果是,人们将选择寻找自己相信的东西去相信。在一些专业论坛上,也可以发现这个问题,譬如现在很多人在母婴论坛上看育儿经验,碰到的问题就是对于同一个问题很多说法都截然相反,使得民众不知道该相信谁,最后还得去医院。
前几天听有人演讲提到一个案例,说美国FBI发布了“十名通缉要犯(Ten Most Wanted)”,通过移动互联网,十秒钟之后,一个中美洲居民发现其中一个是自己的邻居,然后立即“私信”给FBI,半小时后抓获归案。他把这种现象叫“瞬间聚合”,即信息传播方式导致的“警察与百姓的零成本接触”,从而彻底改变了“警察抓坏人”的模式!
我其实挺想笑的,因为我在美国访问期间,也听人说起了这个事情,这个事情的背后是什么呢?是警察部门的抗议和投诉,因为总是有不少人疑神疑鬼的有意或者无意的把认为可能的嫌疑犯的信息都传输给警察部门,导致警察疲于奔命,而且效果奇差,大部分都属于无效信息,现在你去美国,人家肯定当这个是笑话在听。互联网的世界就是这样,大家都拿自己相信的东西来验证自己的结论,过滤掉自己不愿意听的东西,反过来进一步的验证了信息并不会因为互联网而变得对称起来,他只是增加了信息对称的可能性而非是提高了信息对称的实际数字,什么意思呢?你如果在很静下心来,努力学习,把自己做成专业人士来要求,然后大量的搜集信息,分析信息,你是可能达到对称的,但是,这样的对称成本其实是很高的,如果你是一般的屁民,互联网是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的。你接触到的信息越多,你碰到的噪音就越大,正确的信息占比其实是大幅度下降的。
所以,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有了更多的信息之后其实是更加不对称的。非专业人士对专业问题往往缺乏认知,更倾向于接受听上去合理的结论,而非去理解和认同推论过程,使得大量真实信息被淹没。互联网在这个方面,是变相催生了很多伪专业人士,更犀利的言辞,更好的外在形象,听上去更合理的结论,都会让人更乐意接受,但是这些未必是准确的信息。
更为根本的,信息不对称背后反映的是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差异性。典型的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人(投资者)和代理人(金融机构)容易因为目标不一致而出现激励不相容,表现为事前的逆向选择(如高收益的项目往往是高风险客户)和事后的道德风险(贷后风险)。正是由于市场参与主体的差异性无法消除,才产生了同一资产风险定价的差异性,也才有了风险资产流转交易的需求。因此,信息不对称反倒是金融中介产生的一个因素。
市场普遍的情况是:同样的基本面,有人卖出,有人买入。由于投资者对风险预期的不一致,博弈之后才形成市场均衡的看法,这恰恰说明了参与主体的差异性是市场产生的基础。信息不对称只是构建人类风险认知的一部分因素,同样西湖边的一块地,都会产生不同的看法,背后反映的是参与主体之间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反映在风险偏好、投融资需求等各方面,这就需要专业机构对进行风险的识别、定价、监测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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