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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有没有营销实践”作为评判标准,说乔布斯就一定高出其他大师,似乎也缺乏客观依据。毕竟,像特劳特、科特勒,都服务过众多知名的世界500强企业,奥格威更是为数不多的,能跨出广告圈为世人广泛关注的旷世之才。
那乔布斯与他们的显著区别在哪呢?
我粗浅理解为如下两条:
一、乔布斯之前,产品是产品,营销是营销,而乔布斯是唯一一个把“产品”“营销”“商业模式”共治一炉,融合为一的大师。这是整个东方思想的回归。
这种融合为一的思维,具有跨时代的前瞻性,乔布斯之后,营销和产品、商业模式就越来越密不可分,也无需去分。这个洞见,深刻影响了今天的科技与商业世界,彻底颠覆了一代人对营销的认知。
二、仍旧回到“实践”这个基点,真正的伟人,在我看来都是一种“毕生实践”的人,乔布斯一辈子拿起产品不撒手,没有一天跑去说我来做个研究,或干脆去写本畅销书。
乔布斯“无时无刻”不在“更新”自己的实践,所以,能在“当下”与之相处几天,也可能比今天读关于他的10本书有益。要写伟人是十分困难的,正因为此,我只能基于个人的简单理解,来写几条我眼中乔布斯的营销“密语”,我认为他之所以成就如斯的原因:
1、动机
乔布斯过去曾这样评价微软Zune播放器市场疲弱的原因:
“随着年纪增长,我越发懂得‘动机’的重要性。Zune是一个败笔,因为微软公司的人并不像我们这样热爱音乐和艺术。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愿意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引用这句话的目的不是加强本文的励志成分,而是想说这样一个营销观察:在我见过的公司中似乎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错误,就是在描述自己核心价值观的时候,多半会将“动机”不知不觉,无意识地替换成企业的“目标”。
如何概括乔布斯的一生和苹果的核心价值观,基本上可以说是这么一个动机:“为创造者而创造。”
目标来自“头脑”而动机来自“心”,这是区别。
与这个词非常接近的,是“初心”。无论“动机”还是“初心”,它就是你的核心价值观,你要去强化、植入的对象,一切营销的源点。
2、直觉
乔布斯善于使用直觉,不如说,直觉是乔布斯的显著特征。这怎么说?
在艾萨克森的《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第44页有这样一段乔布斯说的话:
“我回到美国之后感受到的文化冲击,比我去印度时感受到的还要强烈。印度乡间的人与我们不同,我们运用思维,而他们运用直觉,他们的直觉比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要发达得多。直觉是非常强大的,在我看来比思维更加强大。直觉对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
“西方的理性思维并不是人类先天就具有的,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它是西方文明的一项伟大成就。而在印度的村子里,人们从未学习过理性思维,他们学习的是其他东西,在某些方面与理性思维同样有价值,那就是直观和经验智慧的力量。”
“直觉”是乔布斯非常重要的一条“密语”,如果排除这个,对他的理解八成要被扭曲得不成样子,也无法显著区别于其他科技领袖。乔布斯营销上的很多成就应该要归因于他的直觉。
从另一本书,肯西格尔的《疯狂的简洁》中,我们能够以苹果御用广告公司(李岱艾)的第一视角,看到很多乔布斯处理具体营销问题的细节习惯。
比如第45页的这段:
“苹果希望最终播出的广告突出人性化,英特尔需要的广告则是冷冰冰的,充满着有说服力的科学证据。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过去15年里英特尔的广告。英特尔公司一路积累经验,成功创造了一些‘美好时刻’,比如其御用广告公司维纳布尔斯贝尔(Venables Bell)打造的‘明日赞助者’(Sponsors of Tomorrow)宣传活动。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追求效率的英特尔推出的都是令人尴尬或平淡无奇的活动。”
“与此同时,苹果赢得了众多奖项,每个宣传活动都相当成功,不仅如此,在广告投放之前,苹果没有在数据调研上浪费一分一毫。”
作为乔布斯多年的营销合作伙伴,西格尔眼中的乔布斯是“无论苹果发展到多大,他永远不会在脑子里给数字腾出空间。他会尽快消化收集到的数据,但最终还是会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决定,就像其他优秀的领导者那样。如此一来,事情就会变得简单。”
不依赖调研,依赖直觉,并不是说苹果每次这样都成功,但如果从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看,成功营销的比率要远远大于失败的,更遑论可以节省下来的宝贵资金。
现在,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乔布斯依赖数据,或不依赖。但我们有很多证据表明乔布斯重视直觉,他不会像很多管理者一样,把自己埋藏在浩如烟海的信息、图表和数据中无法自拔,他的方式是不同的。
3、简洁
实际上,在《疯狂的简洁》一书作者,肯西格尔的视野里,他几乎是只用了一个词——简洁。就概括了乔布斯所有的成功秘诀。
对简洁的极致追求表现在乔布斯和苹果的方方面面,比如:
在工作方式,具体到开会这件事儿上:我们经常去开一些“人口过剩”的会议,现场杂乱、时间冗长、严重跑题,人多掩盖着老板希望“万无一失”的心虚。与此相反,乔布斯一直相信“精英小团队”的价值。
“参会者需要有参会的理由,没有所谓的‘面子邀请’。会议要么非常需要你,要么根本不需要你。……他期望与会的每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参与者,他召集的会议不欢迎观众。”
——《疯狂的简洁》P25
在企业定位上:面对重回苹果时岌岌可危的财务状况和纷繁的产品线,乔布斯曾用一个极其简单的图表,清晰地给出了苹果要做什么的答案,简单到只是:“分别为普通用户和专业人士服务的笔记本电脑,和台式机。”成为科技史上最引人注目的简化生产线的方式。
在产品上:苹果的简洁被人谈论最多,iPhone的一键设计足以说明一切。“毫无疑问,‘1’是人类创造的最简单的数字。它是如此简单,连孩子都能轻易掌握。你离‘1’越远,事情就会变得越复杂。”肯西格尔像是用另一种言辞在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中式智慧。
在产品命名上:
“在一些企业,你会看到类似‘iPhone’的名字。在其他企业那里,你却会看到类似‘卡西欧G'zOneCommando’或‘索尼DVPSR200P/B’的名字。”
——《疯狂的简洁》P131
乔布斯的简洁原则,从产品到营销,从实体店到他的个人演讲,无不如此。
4、包容
乔布斯生活中有一些有趣片段,比如他第一次和别人一起摆弄出一个“通讯工具”,立马想到是不是打个电话给教宗,来开上个玩笑;他喜欢“嘻哈”的风格和“海盗精神”,占用残疾人车位更是遭到非议。
不过分的说,很多卓越的营销者,都有叛逆的、张扬的个性,这种属性在非营销类岗位上的表现并不十分突出。问题是,叛逆不是一种“知识”,不可能经由学习的方式获得,如果你热爱营销却不“叛逆”,这该怎么办?
我的答案是另一个词——“包容”。
创业者喜欢找价值观相似的,有默契的人组成团队,这是人之常情,但这种做法容易天然排斥掉那些看起来攻击性强的,不易跟人相处的,咄咄逼人的“叛逆者”;在他们身上,不总是,但更有可能蕴藏着巨大的“创新力”。
如果你希望打造卓越的营销,就应该学会更多地包容这类叛逆的人,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说他们的语言。
一个人心有多大,福报就有多大。在我现在看来,这不仅仅只是人生哲学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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